12 九月 2017

濫用網路購物退貨申訴機制 奧客詐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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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購物好方便,收到貨品之後不滿意,許多電子商務網站還會提供無條件退貨服務,保障消費者的權益。然而便利之餘,難免有些消費者濫用這些機制,造成業者損失和困擾。新北市一位消費者最近就遭網購業者提告,經地檢署偵查後起訴。中華白絲帶關懷協會提醒消費者,網路購物務必仔細查看,也要留意各項規定,不要當冤大頭,但也不要成為「奧客」。

檢方調查,這位消費者多次在不同購物網站下單,曾經看上一款包包就一口氣訂購所有顏色,最後保留自己想要的顏色款式,再申請其他貨品退貨;除此之外,他還曾經謊稱業者送貨短缺而從中暗槓貨品,並要求業者全額退費,藉此詐取自己想要的貨品。

消保會提醒,依照民法規定,廠商對於售出物品必須負瑕疵擔保責任,透過網路購物發現物品瑕疵時,應該立刻透過客服管道聯繫退換貨,然而透過信用卡付款時,發卡銀行不會因為消費者和廠商之間的糾紛而接受止付,透過國外網站購物時,往往還有更繁複的退款程序,因此消費者刷卡購物前,務必要更慎重。

不過另一方面,消保會也指出,儘管依據消費者保護法,消費者收到通訊購買貨品時,可以因為必要檢查而拆封,但實際發生爭議時,仍需要依照個案判斷,而因為拆封檢查毀損商品或致使商品價值減少時,也還是應該要依照比例償還金額。

白絲帶關懷協會叮嚀,維護安全的網路消費環境,除了必須仰賴業者信譽經營,也需要消費者配合,才能共享便利的網路消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