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十二月 2017

【網購年菜須標示完整 違者最重可罰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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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農曆春節僅剩一個半月,超商、餐飲業者都已開始摩拳擦掌,搶攻年菜商機,開放消費者至實體店面預購或是利用網路下單訂購。但收到的實物與廣告商品差很大的交易糾紛層出不窮,為了保障消費者權益,衛福部實藥署近日公告修正「以通訊交易方式訂定之食品或餐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要求業者在相關資料加註聯絡方式,以及受理消費者申訴的管道,違者最重可處以30萬元罰鍰。

若依據現行食品標示法等法規,廠商在販售食品時須標示原料、添加物、容量、固形量等資訊。但隨著網路購物日益普及,消費者在網購時僅能從業者提供的圖片和文字作為參考依據,收到實物後發現與廣告內容不符,因而產生交易糾紛,引發諸多爭議。過去就有民眾投訴鮑魚縮水、佛跳牆沒料、蝦子的數量太少等。而為了因應近年來多元化的消費管道趨勢,食藥署公告將「郵購買賣」修正為「通訊交易」,擴大管理範圍,未來包括廣播、電視、電話、型錄、報紙、雜誌、網路等通訊販售的食品,均將受到規範。

食藥署表示,過去業者在定型化契約上,只需要標註公司名稱和負責人等資料,但即日起必須加註電話或電子郵件等通訊資料,避免求償無門的情況發生。此外,由於網購業者常會採用限量的「飢餓行銷」做為促銷方式,在新制上路後,若是廠商提供的數量有限,也須在定型化契約上載明,且要提供聯絡管道,以便於消費者在下訂後確認訂單,並掌握出貨狀況。業者若未依規定在定型化契約上載明必要資訊,食藥署可依《消費者保護法》派員查核,假如業者拒絕、規避調查,可處3萬元以上、30萬以下罰鍰,且可連續處罰。

中華白絲帶關懷協會提醒,農曆春節將至,若有網購年菜需求,除了選擇有信譽的網路平台之外,也可多留意賣家提供的資訊是否完整,並多加利用廠商提供的QR code查詢更多相關內容物與細節,若是選擇有食品登錄字號的業者也會較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