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七月 2018

【辱罵線上遊戲玩家觸法? 一審有罪、二審逆轉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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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遊戲不僅帶來感官上的刺激感,也容易讓玩家血脈噴張,難免引發情緒波動,玩家間因此爆發激烈的衝突,被一狀告上法院的情形也不少見,先前網路上甚至流傳「罵人價目表」,提醒網友切勿情緒性發言,以免誤觸法網。然而,一名線上玩家辱罵對方是垃圾、廢物,法院一審判決有罪,但二審法官卻認為遊戲中的角色或暱稱人物並非自然人,因而改判無罪,仍可上訴。

媒體報導,屏東縣一名徐姓男子在去年7月時,以暱稱「YOLO#41267」玩線上遊戲時與一名暱稱為「JOBA」的蕭姓男子起了口角衝突,並在遊戲對話視窗中,以「YOLO#41267」的身分辱罵「JOBA」是垃圾、廢物。此舉引發蕭男不滿,憤而提告,檢方根據IP位置查出「YOLO#41267」的真實身分,調查後確認徐男確實有辱罵行為,訊後依「公然侮辱罪」將徐男提訴。

屏東地院簡易庭一審法官認為,使用匿名、假名在專屬網路平台與其他人互動,所形塑的人際關係與評價和真實社會並無太大差異,暱名本身也具有表彰特定人身分效果,因此也應該受到法律有關名譽權的保護,因此認定徐男確實涉犯公然侮辱罪,共2罪,個處拘役10天,合併應執行15天,可易科罰金。

徐男上訴二審後,屏東地院合議庭卻出現大逆轉,二審法官認為,公然侮辱罪的對象除了法人以外,僅限於自然人,「JOBA」是暱稱,並非具有人格主體的自然人,其他玩家僅知「YOLO#41267」侮辱「JOBA」,並不知道「JOBA」就是蕭男,蕭男的人格或名譽既未受到侵害,即與刑法公然侮辱罪要件不合,考量後改判徐男無罪,但全案仍可上訴,依然還有翻盤可能。

事實上,先前也有發生過類似案例,一名線上遊戲玩家在聊天室中辱罵隊友是「87JG」,該名擔任JG(JUNGLE,叢林)位置的玩家覺得「87」是「白癡」的諧音,因而怒告公然侮辱。但是受理該案的檢察官認為,在匿名登入的遊戲裡,其他3名玩家若僅憑IP位置並無從得知挨罵的玩家在真實社會中的身分,也無從導致社會名譽減損,因此予罵人的玩家不起訴處分。然而律師指出,現在有許多網紅以暱稱公開活動,由於可以由該暱稱辨別出網紅在社會中的真實身分,因此就算是對暱稱開罵,仍有可能挨告,千萬不要因一時情緒性發言,無端吃上官司。

中華白絲帶關懷協會提醒,儘管法院判例可能因個案情節差異而有所不同,例如本月初即有一名美食部落客因質疑另一名同樣是經營美食部落格的版主寫業配文,並以文字侮辱該名版主,由於有網友留言表示,從暱稱即可知道挨罵者的身分,因此罵人的部落客被依公然侮辱罪嫌起訴。此外,在司法實務中,個人在網路虛擬世界中的匿名、代號,仍可被視為實體世界的人格延伸,因此在發言或貼文前,務必謹慎小心,並且斟酌用字遣詞,以免誤觸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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