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四月 2018
【「性勒索」成新型態網路犯罪 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年增3倍】
根據主計處先前所公佈的的國情統計通報,2017年網路犯罪較2016年增加逾一成,其中以詐欺案占比最高,但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則較前一年大增三倍。儘管主計處解釋主要是因為增訂網路業者須配合證據保全及提供檢警調查的責任導致違反業者遭罰,然而「性勒索」確實已成為新型態的網路犯罪,愈來愈多加害者持性愛影片勒索,且以年輕人居多,此現象值得關注。
媒體報導,根據警方調查,包括偷拍、網路誘騙,甚至是親密愛人之間的私密攝錄,被害者遭到加害人持性愛影片「性勒索」的案件層出不窮。台北市婦幼隊指出,「性勒索」是新型態的網路犯罪,目前並未透過政府相關機關正式命名,多半視案件發展,再以妨害性自主、恐嚇或妨害秘密等罪論處。先前就傳出一名就讀大三的女學生與男友交往半年期間,男友常在兩人發生關係時拿手機拍攝,儘管女大生多次制止卻無效,之後女大生提出分手要求,男方卻死纏爛打,並以過去拍攝的性愛影片威脅被害人持續與他發生關係。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被害人不願再與男方聯繫,雙方的性愛影片竟被男方上傳到國外的色情網站,友人看到影片後通知被害人,被害女大生才趕緊報警處理。
從另一方面來看,隨著科技迅速發展,接觸網路的年齡也持續下降,主計處的統計資料中顯示,2017年網路犯罪的嫌疑人,18到23歲有2494人之多,占全年網路犯罪嫌疑犯1萬1963人中的20.8%。此外,與2016年相較,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案件大增三倍。主計處解釋,主要是由於2017年增訂網路業者須配合證據保全及提供檢警調查的責任等規定,對違反業者處罰的案件增加所致。然而,台灣展翅協會所公佈的調查顯示,去年網路諮詢「性勒索」的比例首度超越網路霸凌,且年紀歲小的受害者僅15歲。展翅協會指出,性勒索包括網路交友性愛視訊遭側錄、偷拍或自拍私密影像遭恐嚇等,男性受害者多遭到金錢勒索,被害女性則被要求持續關係,或拍攝更多性勒索影像。
中華白絲帶關懷協會提醒,網路交友務必謹慎,男女交往也需要避免互傳或拍攝私密影像,尤其青少年及兒童涉世未深,稍不留意就可能成為「性勒索」的受害者,一旦私密影像遭到惡意或不小心流傳出去,就算事後採取刑事或民事法律途徑解決,要將私密影像紀錄徹底在網路上清除也是非常困難。白絲帶歷年來持續關心青少年及兒童資訊安全素養相關議題,《看不見的時候》、《星空獵人》等教案DVD都非常適合親子、師生共同學習。同時我們也持續在全台各級校園進行宣導、關懷,期盼結合各界的力量一起守護兒少網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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