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三月 2019

【聽信網路廣告「無卡分期」先消費後付款 學生族群未出社會先背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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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網路購物平台或是手機APP常可見到「憑學生證」、「免財力擔保」、「無卡分期」等廣告,主打「先享受再分期付款」的誘因,讓不少想要購買高單價3C產品卻又沒有能力付現的學生、無固定收入者趨之若鶩。然而根據媒體報導,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發現,網路平台往往沒有充分揭露借貸公司和利息計算的方式,導致年輕學子還未出社會賺到第一桶金,就已先背負債務。

媒體報導,一名剛滿20歲的女大學生,為了增進語文能力,點擊網路社交平台上的線上英語課程廣告連結,隨後在業務員慫恿之下購買課程,內容是可在兩年內上256堂英語課,總價近9萬元,分成36期付款,每期費用達2,399元。女大學生在消保會舉行的記者會中表示,上了一堂課之後覺得效果不如預期,且事後精算發現一堂不到1小時的課程竟要價300多元,因此在一個月內就決定解約,但業者卻獅子大開口,索取3萬多元的違約金外加1萬多元的手續費,等於一堂課的費用就高達4萬多元。而女大學生的母親也控訴指出,「我的小孩沒有信用卡,為什麼可以分期付款買東西?!」

事實上,這名女大學生並非個案。據聯徵統計,全台約有上千萬名學生、家庭主婦,或是無固定收入者,一般而言是無法向銀行申請到信用卡,但也成為許多金融租賃公司擴展業務的管道,紛紛推出「免卡」、「無卡」、「零卡」分期,不用提供財力證明,只需要出示學生證、身分證,透過手機、平板註冊會員,線上購物就可以分期付款。通常這類金融租賃公司將目標鎖定20歲左右的學生、社會新鮮人等,提供平均1.5萬元以上的中大額消費。然而值得留意的是,不少申請無卡分期的消費者容易忽略分期付款背後的高利息負擔,儘管每月攤還金額看似落在可以接受的範圍內,卻很容易讓還款能力不足者愈陷愈深。

消保會指出,儘管「無卡分期」屬於合法的業務,但網路上新的消費型態變化的速度遠超過法令訂立或修正的速度,部分業者更抓住消費者通常不會注意契約條款內的細節,遂於條款中增列對消費者顯失公平的條件,甚至鑽法律漏洞,遊走在法令的灰色地帶,訂出與現行法規有牴觸疑慮的約定,因此導致多起消費糾紛。消保會也因此提出呼籲,業者對學生族群辦理無卡分期應更加嚴審,同時資訊也應更加透明化,例如未滿20歲在民法上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要消費借貸應得到法定代理人同意,其他包括違約金、手續費等費用,以及提供無卡分期服務的公司名稱、利率等資訊,都應該清楚揭露。

中華白絲帶關懷協會提醒,「滑世代」不僅在年紀還小的時候就已開始接觸3C產品,同時也在面對3C產品推陳出新的速度不斷加快的誘惑,而不論是遊戲或是各種APP對硬體的要求也持續提升,一台手機動輒上萬元起跳,再搭配周邊商品、網路費用等,對學生或是社會新鮮人來講確實是不小的負擔。然而「免卡」並非「免息」,先享受後付款的背後可能隱藏著10%以上的高利率,若是沒有做好財務規劃,很有可能滿足了一時的消費慾望,卻陷入無法自拔的負債漩渦,還沒有賺進人生的第一桶金,就已經揹了一屁股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