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 十月 2018

【荒唐男大生為求網友按讚 竟PO女友不雅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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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台北一名林姓男大生因為剛加入社群網站的社團,為了在社團內衝高人氣,竟將女友的不雅照PO上該社團,提供其他會員欣賞、交流。之後男大生的女友發現此事,一狀告上法院,被告除了被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定讞之外,民事部分經高院斟酌後,另判林男須賠償被害人20萬元,全案確定。

據了解,林姓男大生在2014年就讀大學時加入交流色情照片,社團成員數約20萬人的社群網站社團,為了衝高人氣,吸引網友按讚,竟趁著李姓女友睡覺時偷拍私密照,並於照片上附上不雅文字,讓社團成員瀏覽,之後更遭到網友將照片截圖散佈到其他網路社團,不知情的李女直到被陌生網友告知後,才驚覺自己竟然遭到男友偷拍,甚至還上傳到網路,因此罹患重度憂鬱症,飽受精神痛苦,至今仍持續就診,提告求償80萬元,並要求對方父母須負連帶責任。

李女提告時指稱,該社團儘管是不公開社團,但社團成員多達2、30萬人,且對加入的成員沒有管控及審核機制,任何人都可以隨意加入,加上當時林男在社群網站的帳號設定與她穩定交往中,也沒有設定隱私限制,若是網友透過林男帳號搜尋,即可得知照片中的女主角身分。此外,林男也在照片上附加不雅文字,李女覺得此舉嚴重影響隱私,侵害她的名譽權及肖像權,而這些照片更是因為有網友截圖散佈到各大網路論壇,她才輾轉得知自己成了不雅照女主角。

法院審理時,林男辯稱兩人當時為情侶關係,當時因剛加入該社群網站社團,為了博取網友按讚,一時沒想太多便將女友不雅照上傳,但不到半天就深感後悔,並將已上傳的照片刪除,且以未拍攝李女臉部,以及部分照片是李女自拍為由,表示無力負擔高額賠償。但法官認為,林男上傳的不雅照包括李女的臉部照片,已侵犯其肖像權。另外這些不雅照不論是偷拍或李女自拍,都應是情侶間的私密照,林男的行為嚴重侵犯李女隱私權與名譽權,高院斟酌後判林男須賠償20萬元,全案定讞。

中華白絲帶關懷協會提醒,情侶間的個人私密照遭到上傳網路的類似新聞事件一再發生,除了常見的報復行為之外,此案例中林姓男大生的惡劣行為可能也並非特例。另外,隨著網路交友APP盛行,結交陌生網友後被騙取私密照的個案也不斷增加。根據相關單位的統計數據顯示,每10個人當中就有1人的私密影像外流,尤其以18至22歲女性比例最高。而衛福部的分析更發現,50%的私密影像遭到外流,散佈者有7成是被害者熟識的人,包括同學、網友、男友或前男友等,另46%則是兒少自拍產生,其中又有66%的兒少是在被引誘或被脅迫的狀況下自拍後傳送給加害人。

為了讓孩子遠離私密影像外流的危險,父母需要協助孩子辨識網路交友的陷阱,提升資訊安全素養,並且提醒孩子隨時做好自我保護,切勿在網路上拍攝、傳送私密照,也避免以過度裸露的裝扮與網友進行視訊。白絲帶近期即將推出的微電影就是在探討女學生遭網友慫恿拍攝私密照的相關議題,敬請密切關注相關訊息。